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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譯文僅供參考。本文件僅以法文版本為準。

法律資訊

一般銷售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6月29日.版本3.0

法律聲明隱私權CookiesCGUCGVDPA

本《一般銷售條款》(以下簡稱「CGV」)排除其他任何文件,規範MARA LABS公司(一家股本為 100 歐元之簡易股份公司,註冊地址為 41 rue Jacquemars Giélée, 59800 Lille(法國),於里爾都會區商業與公司登記處(Registre du commerce et des sociétés de Lille Métropole)登記,登記號碼為 104 321 104,以下簡稱「MARA LABS」或「發行方」)與任何訂閱 nullbot 軟體之專業人士(以下簡稱「客戶」)之間的契約關係。

nullbot軟體(以下稱「服務」)為一項軟體服務(SaaS)解決方案,專供專業人士使用,使客戶得以設定並調度人工智慧元件(以下稱「代理人」),該等元件可代表客戶產生內容並執行實際行動。客戶明確承認,本服務係置於其控制及責任下之工具,而非取代人類判斷之諮詢、專業或決策服務提供者。

本銷售條款屬於一套前後一致之契約文件,應與使用條款、隱私政策、個人資料處理協議及法律聲明合併閱讀。客戶於訂閱方案時,即聲明已完整知悉上述所有文件,並無保留地接受之。

責任分配——非契約性摘要。此方塊僅供參考,概述契約之整體架構;如有歧異,應以各條款本文為準。

  • MARA LABS 依「現狀」提供服務,並僅負手段義務,不保證代理人所產出成果之準確性、相關性或合法性。
  • 客戶負責設定代理、提供客戶內容、於任何行動執行前監督並驗證產出,並就代理所執行之行動及其對第三方所生之後果,單獨負完全責任。
  • 就 RGPD 而言,客戶為資料控管者,MARA LABS 則依資料處理協議所定條件,以受託處理者身分行事。
  • 就人工智慧規則(歐盟)2024/1689 而言,客戶係以「部署者」身分行事,並就其使用情境之合規性負責。
  • MARA LABS 之責任,於法律許可範圍內,以過去十二(12)個月內已支付之款項為上限,並排除間接損害之賠償,惟強制性法律規定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目錄

  1. 1. 標的與適用範圍
  2. 2. 定義
  3. 3. 契約文件與優先順序
  4. 4. 訂閱、訂單與合約成立
  5. 5. 服務說明及人工智慧之機率性質
  6. 6. 存取條件與使用授權
  7. 7. 帳號、識別資訊、權限與安全性
  8. 8. 代理人設定與第三方整合
  9. 9. 價格與費率調整
  10. 10. 第三方 AI 模型費用與「BYO key」
  11. 11. 計費與付款方式
  12. 12. 付款遲延、違約金與服務暫停
  13. 13. 期間、默示續約與終止
  14. 14. 撤回權
  15. 15. 客戶之義務與保證
  16. 16. 可接受使用政策與禁止使用行為
  17. 17. 行動前的人為監督與輸出驗證
  18. 18. AI 輸出結果不提供保證
  19. 19. 代理之行為與第三方關係
  20. 20. 權利瑕疵擔保與客戶賠償
  21. 21. MARA LABS 之責任限制
  22. 22. 不可抗力
  23. 23. 智慧財產權
  24. 24. 合約終止時之資料可還原性與返還
  25. 25. 個人資料與 DPA 之援引
  26. 26. 合規性 — 關於人工智慧的(歐盟)2024/1689 號法規
  27. 27. 第三方模型服務與供應商
  28. 28. 測試版/實驗性功能
  29. 29. 可用性、服務水準(SLA)與支援
  30. 30. 服務之維護與演進
  31. 31. 保密
  32. 32. 客戶之保險
  33. 33. 反貪腐、國際制裁與出口管制
  34. 34. 契約之讓與
  35. 35. 通知
  36. 36. 不放棄權利、條款可分性、完整性與獨立性
  37. 37. CGV之修改
  38. 38. 證據協議
  39. 39. 申訴、調解與和解
  40. 40. 準據法與管轄權約定

1. 標的與適用範圍

目的。 本《一般銷售條款》旨在規範 MARA LABS 向客戶銷售並提供本服務之條件,以及雙方於訂閱之簽訂、履行及終止過程中之相互權利義務。本條款構成法國商法典第 L. 441-1 條所稱商業磋商之基礎。

專業使用性質。 本服務僅供從事商業、工業、手工業、自由業或農業活動之專業人士為其業務需要而使用。客戶聲明僅以此身分訂閱本方案(Abonnement)。本服務並非為消費者法(code de la consommation)所定義之消費者所設計、提供或調整適用。

接受條款。 訂閱本服務即視為客戶完全、全面且無保留地接受本 CGV。客戶確認於締約前已取得確保本服務符合其需求所需之一切資訊,並已有機會由其自行選擇之顧問予以協助。

優先效力。本 CGV 優先於客戶提出之任何相牴觸文件,尤其是其可能訂立之採購一般條款,不論該等文件內容為何。除非經 MARA LABS 明示書面同意,否則任何特別條款均不得優先於本 CGV。

適用範圍。本銷售條款適用於 MARA LABS 依服務所提供之全部服務內容,包括新功能、附加模組及相關服務,惟訂購單或特別條款中另有約定者除外。

2. 定義

於本 CGV 中,下列以大寫字母表示之用詞,無論單複數,均具有以下涵義:

  • 「訂閱」:依據客戶所選方案、使用者人數及選購項目,在特定期間與範圍內存取服務的權利。
  • 「代理」:由客戶設定之軟體元件,用以透過人工智慧模型執行任務,並可能產生輸出結果及執行動作。
  • 「異常」:指任何可重現之服務故障,致使服務不符合其說明文件,惟不包括 AI 模型機率性本質所固有之行為。
  • 「客戶」:訂閱本方案之專業人士,為本 CGV 之當事人。
  • 「帳戶」:指供客戶及其使用者存取本服務之安全個人專區。
  • 「客戶內容」:客戶或其使用者於本服務中提供、匯入或輸入之全部資料、文件、識別碼、指令、提示詞、參數及設定。
  • 「合約」:指由本CGV、訂購單或訂閱確認書、任何特別條款,以及其所引用之文件所構成之契約整體。
  • 「文件資料」:指 MARA LABS 提供予客戶之與服務相關之所有手冊、指南、說明書及技術須知。
  • 「個人資料」:依歐盟法規(UE)2016/679(「RGPD」)之定義,指任何與已識別或可識別之自然人有關之資訊。
  • 「模型供應商」:指提供服務所使用之人工智慧模型的任何第三方,尤其包括 Anthropic, PBC 或 Google。
  • 「不可抗力」:符合法國民法典第1218條所定要件之任何事件,其細節詳見本合約相應條款。
  • 「第三方整合」:客戶連結至服務之任何第三方服務、應用程式介面、連接器或工具。
  • 「維護」:指 MARA LABS 對本服務所執行之一切修正性與演進性作業。
  • 「AI 模型」:由代理調用以產生輸出之任何機器學習模型,尤指語言模型。
  • 「一方」/「雙方」:個別指 MARA LABS 或客戶,合稱則指雙方。
  • 「服務」:nullbot軟體之全部組成部分、功能、介面及相關服務。
  • 「輸出結果」:指由代理人(Agent)產生之任何內容、建議、訊息或動作,不論其媒介或用途為何。
  • 「人工監督」:指由客戶授權之自然人,於代理人之產出及行動實際執行前,對其所行使之控制。
  • 「第三方」:指雙方當事人以外之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尤指代理人行為之相對人。
  • 「使用者」:指經客戶授權,得以與客戶帳戶相關聯之憑證存取本服務之任何自然人。
  • 「使用資料」:因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技術資料,尤其包括日誌、指標與執行追蹤紀錄。

上述定義適用於本合約全文。未經定義之用語,其涵義依適用之法國法律所賦予之意義為準。

3. 契約文件與效力順序

合約之組成。 本合約依下列優先順序(由高至低)由以下文件組成:(a) 雙方簽署之任何特別條款及訂購單;(b) 本《一般銷售條款》;(c) 個人資料處理協議;(d) 使用條款;(e) 隱私權政策及Cookie 政策;(f) 現行有效之文件。

矛盾之解決。 若合約文件間存在矛盾或解釋歧異,就有爭議之條款而言,位階較高之文件優先於位階較低之文件適用。惟例外情形為,就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事項,個人資料處理協議優先於任何其他文件適用。

完整協議。本合約表達雙方就其標的所作出之完整承諾,並取代且廢止先前就同一標的所訂立、無論書面或口頭之任何協議、往來、提案或溝通。

文件之更新。 線上提供之文件(CGV、使用條款、各項政策)得依本文件所定之條件進行更新;除另有約定外,適用版本為相關事實發生日當時有效之版本。

4. 訂閱、訂購與合約成立

訂閱流程。訂閱得以線上方式、簽署訂購單,或以MARA LABS提供之任何其他方式完成。客戶應填寫所需資訊(公司名稱、識別編號、帳單聯絡資料、所選方案及選配項目)並確認其訂單。客戶保證所提供資訊之正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

能力與權限。訂閱本服務之自然人聲明並保證其具有代表客戶締約之權限與能力。若欠缺該權限,該自然人應個人承諾履行本合約,並就任何因欠缺權限所生之後果向 MARA LABS 提供擔保。

合約之成立。 合約應於下列日期中最早發生者視為成立,訂閱方案亦視為完成訂購:(a) MARA LABS 確認訂單之日;(b) 服務實際提供予客戶使用之日;或 (c) 客戶首次以其帳號登入使用服務之日。MARA LABS 保留因正當理由拒絕訂單之權利,尤其於過往有付款事故、涉嫌詐欺、使用方式違反合約,或無法核實客戶身分等情形。

核實。MARA LABS 得將訂單之確認,以核實客戶所提供資訊為前提,客戶不得援引此點要求任何賠償。

5. 服務說明與人工智慧的機率性質

服務之性質。服務讓客戶得以設定代理,由代理運用 AI 模型產生輸出內容,並於客戶已完成相關設定時執行行動。服務為一項處於客戶控制之下的協助與自動化工具;在任何情況下,服務均不構成專業諮詢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會計、財務、醫療或其他性質之諮詢服務。

手段義務。 就本服務而言,MARA LABS 負有手段義務,而非結果義務。MARA LABS 將以專業發行方應盡之合理注意義務,提供符合其文件之服務,惟不保證達成特定結果,亦不保證輸出內容之準確性、完整性、相關性、時效性或適用於特定用途。

機率性本質。 客戶明確承認並同意,AI 模型係依機率性與統計性機制運作。就此而言:

  • (a) 同一則提示詞在不同次執行下可能產生不同的輸出內容;
  • (b) 輸出內容可能包含不準確之處、近似值、錯誤或憑空捏造的資訊(「幻覺」)、偏見或不當內容;
  • (c) 輸出內容不得僅因由本服務所產生,即被視為真實、可靠或合法;
  • (d) 代理的行為部分取決於 MARA LABS 無法控制之因素,尤其是客戶內容及模型供應商之行為。

結果。 基於此機率性質,客戶負有義務實施適當之人工監督,且絕不得在未事先審核之情況下,僅憑代理人之產出,對第三方作成實質性決定或採取行動,並應依本協議所定條件為之。

6. 存取條件與使用授權

授權許可。在客戶足額支付應付款項並遵守本合約的前提下,MARA LABS 於訂閱期間內,授予客戶一項個人、非排他性、不可轉讓、不可移轉且不可再授權的服務使用權,僅限於其專業活動之內部需要,且不得逾越所訂閱之範圍。

授權範圍。本授權僅限於使用線上提供之服務功能。其不涉及服務、其程式碼、架構、介面、文件或其他構成要素之任何智慧財產權移轉。

限制。 客戶不得,亦不得允許其使用者:

  • (a) 重製、公開展示、改作、翻譯、修改、反編譯或反組譯本服務,法國智慧財產權法典第 L. 122-6-1 條之強制性限制所允許者除外;
  • (b) 為設計競爭產品或服務,或萃取其技術訣竅,而存取本服務;
  • (c) 轉讓、出租、出借、轉售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或將其提供予第三方使用;
  • (d) 規避或試圖規避技術保護措施、使用限制或安全機制;
  • (e) 超出所訂購範圍使用本服務,尤其於使用者人數、用量或選配項目方面。

權利保留。 任何未明確授予客戶之權利,均為 MARA LABS 或其授權方之專屬財產。

7. 帳戶、識別資訊、權限與安全

帳戶之建立與管理。服務之存取係透過個人帳號進行。客戶負責建立、管理及撤銷其使用者之存取權限,並負責界定其於服務內之權限範圍。

帳號憑證之保密。 客戶及其使用者承諾將其帳號憑證嚴格保密,並不得與他人分享。任何以客戶之帳號憑證進行之連線,均視為由客戶所為,並由客戶自行承擔責任。客戶應於本服務提供強化驗證機制時,負責啟用該機制。

客戶端之安全性。客戶應於其自身之系統、設備及網路上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並確保其連結至本服務之第三方整合之安全性。客戶對其交予代理之機密資訊及登入憑證之保護,負完全責任。

事故通報。客戶承諾就其所知悉之任何帳戶未經授權使用情事,或任何安全性侵害事件,立即通知MARA LABS,並本於誠信原則配合處理該事故。MARA LABS則於其自身範圍內,就本服務之安全性採取合理之技術與組織措施,惟不保證絕對之安全性。

8. 代理之設定與第三方整合

設定之責任。客戶應自行且單獨負責代理之設定,包括其指令、提示、規則、行動授權、介入範圍及自主程度之定義。客戶於設定代理時,應充分瞭解 AI 具有機率性之本質,以及執行自動化行動所固有之風險。

自主程度之選擇。如服務允許賦予代理人(Agent)無須事先經人工核准即可執行行動之權限,客戶啟用該項權限應自行承擔風險並負完全責任。就任何敏感行動,建議客戶優先採用須經人工核准之運作模式。

第三方整合。 客戶得將第三方整合功能連結至本服務。客戶就此類整合之選擇、設定、合法性及安全性,以及遵守相關第三方條款,負完全責任。MARA LABS 對第三方整合不進行任何控制,亦不提供任何保證;對其故障、無法使用或所生後果概不負責。

設定之影響。客戶承認,代理或第三方整合設定不當,可能導致非預期的輸出或行為,其後果由客戶自行承擔。客戶應於任何營運部署前,先在受控環境中測試其設定。

9. 價格與費率調整

價格。 服務之價格為訂購當日有效之價格,詳如訂購單或服務價格頁面所載。價格以歐元計價,且為未稅價(HT)。

加值稅。價格將另加現行法定稅率之加值稅,於本文件簽訂之日,標準稅率為20%。適用稅率之任何變動,將自其生效之日起當然適用於所開立之發票金額。

關於加值稅免稅規定之說明。倘 MARA LABS 符合法國《一般稅法典》(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第 293 B 條所定之加值稅免稅制度,發票上將載明「TVA non applicable, article 293 B du CGI」字樣,且不另外收取加值稅。轉為一般課稅制度後,其後開立之發票將適用當時有效之加值稅稅率。

費率調整。 MARA LABS 保留調整其費率之權利。任何適用於現行訂閱之費率調整,均將以合理之預告期通知客戶,該預告期不得少於當期屆滿前三十(30)日,並自次一續訂期起生效。客戶如不接受該項調整,得依本條款所定條件,於新費率生效前終止訂閱。逾此日期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接受新費率。

不包含的費用。除另有約定外,價格不包含第三方 AI 模型的相關費用、第三方整合服務的費用,亦不包含任何可能產生的銀行手續費,該等費用概由客戶負擔。

10. 第三方人工智慧模型成本與「BYO key」

第三方模型。 代理人之運作依賴由第三方模型供應商所提供之 AI 模型,其使用可能產生按用量計費之特定費用。依所選訂閱方案之不同,該等費用可能包含於訂閱方案之額度內、另行計費,或由客戶直接向模型供應商支付。

自帶金鑰(「BYO key」)。於服務允許之情況下,客戶得使用其自有之模型供應商存取金鑰(即所謂「Bring Your Own Key」或「BYO key」機制)。於此情況下:

  • (a) 客戶直接與模型供應商締約,接受其條款,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 (b) 客戶仍須就其金鑰之安全性、有效性及更新負責;
  • (c) MARA LABS 並非客戶與模型供應商間關係之當事方,對後者之可用性、效能或費率不提供任何保證。

用量控管。客戶應自行負責管控其AI模型之使用量,尤其應透過代理人之設定及可能之上限進行控管。因客戶所採用之設定或異常使用所導致之過度消耗,MARA LABS概不負責。

第三方條件之變動。模型供應商之條件、費率及可用性可能不受 MARA LABS 意志所左右而發生變動。此等變動可能影響服務之運作或費用,惟 MARA LABS 就此不負任何責任。

11. 計費與付款方式

發票開立。 發票依訂閱方案之週期(按月、按年或其他週期)開立,並以電子方式提供予客戶。客戶同意採用電子發票,並承諾隨時更新其發票聯絡資訊。

付款服務提供者。 付款事宜由付款服務提供者Stripe Payments Europe處理。客戶提供付款方式,即授權MARA LABS透過Stripe,於約定到期日扣取訂閱方案應付之款項。客戶保證其為所提供付款方式之持有人,或已獲正式授權使用該付款方式。

付款到期。除另有約定外,款項須於訂閱時及其後每次續約時預先支付。按用量計費之款項,則於期間屆滿、收到相應發票後到期應付。

不得抵銷。除經 MARA LABS 書面同意外,客戶不得對應付款項進行任何抵銷、扣減或保留。對發票之任何異議,應於收到後十五(15)日內以書面並附具理由通知 MARA LABS,且不得因此中止對無爭議款項之付款義務。

12. 付款遲延、違約金與服務暫停

逾期罰款。 依商法典第 L. 441-10 條規定,任何付款逾期均當然引發逾期罰款之適用,無需事先催告。罰款利率相當於歐洲中央銀行最近一次再融資操作所適用之利率,加計十(10)個百分點,且不得低於法定利率之三(3)倍。

追討費用定額補償。依 code de commerce 第 L. 441-10 條及第 D. 441-5 條之規定,任何逾期付款當然須支付金額為四十(40)歐元之追討費用定額補償。倘實際發生之追討費用超過該金額,MARA LABS 得於提出證明後,請求追加賠償。

停權。如到期款項未於催告後八(8)日內完成清償,MARA LABS 得依法且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暫停客戶對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存取,直至款項全數付清為止。此停權不免除客戶之付款義務,亦不得視同終止契約。

暫停之後果。於暫停期間,代理人(Agents)可能遭停用,進行中之操作亦可能中斷。就客戶付款違約所致之暫停對客戶或第三方造成之後果,MARA LABS 概不負責。

13. 期限、默示續約與終止

期間。 訂閱方案之期間為訂購時所載明之期間(「初始期間」)。若未載明,訂閱方案之期間視為一(1)個月。

默示續約。初始期間屆滿後,訂閱將依相同期間長度以默示方式逐期續約,惟任一方依下述條件終止者不在此限。依適用法令規定,MARA LABS 應告知客戶續約與終止之相關方式。

屆期終止。任一方均得於當期屆滿時終止訂閱,惟須依本合約所定通知方式,或於服務具備相關功能時透過服務功能,於屆期前至少三十(30)日通知他方。

因違約而終止。若一方當事人嚴重違反其義務,且經書面催告後仍未於三十(30)日內補正,他方當事人得逕行終止訂閱,且不影響其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此外,若服務之使用違反可接受使用政策、法律或公共秩序,MARA LABS 得不經通知逕行終止訂閱。

終止之效力。終止將導致服務存取權終止及代理人(Agent)停用。已提供服務所生應付款項仍歸 MARA LABS 所有;就尚未開始期間所預付之款項,除強制性規定另有規定外,如終止可歸責於客戶,概不予退還。

14. 撤回權

適用於專業人士之原則。由於本服務僅供專業人士使用,且訂閱行為係於客戶之專業活動範圍內進行,Code de la consommation 賦予消費者之撤回權原則上不適用於本服務。

小型專業人士之情形。依消費法典第 L. 221-3 條之規定,作為例外,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契約係於營業場所外訂立、契約標的不屬於客戶主要業務範圍,且客戶所僱用之員工人數為五(5)人以下,則某些保護措施(包括撤回權)得適用於該專業人士。於此情形下,且以符合上述條件為前提,客戶得於十四(14)日內行使其撤回權。

關於立即履行之例外規定。 若適格客戶明確要求在撤回權期限屆滿前開始履行服務,並確認一旦服務完全履行完畢即喪失撤回權,或同意立即取得數位內容,則依法不得再行使撤回權。客戶確認已被告知此一後果。

行使方式。符合資格且欲行使解除權之客戶,應以明確無歧義之聲明,透過郵寄方式寄至註冊地址通知 MARA LABS。專用聯絡電子郵件地址將於網域開通後啟用並公布於此。

15. 客戶之義務與保證

業務活動之合規性。客戶保證其業務活動、使用情境及對本服務之使用均屬合法,並符合所有適用法令,包括其所屬行業之特定規範。本服務是否適合客戶需求,以及客戶所追求目的之合法性,均由客戶自行判斷並負全責。

客戶內容之權利。 客戶保證就客戶內容擁有提供予本服務並允許代理人(Agents)及模型供應商進行處理所需之全部權利、授權及同意。客戶保證客戶內容不侵害任何第三方權利,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或法規規定。

合法配置。客戶應以合法且符合本合約之方式配置代理人。客戶不得將本服務配置或用於任何被禁止、詐欺性、欺騙性、不正當之行為,或侵害第三方權利之行為。

合作義務。客戶應本於誠信與 MARA LABS 合作,向其提供履行合約所需之相關資訊,並落實其所收到之安全與使用建議。客戶應負責對其使用者進行培訓與宣導。

一般擔保。客戶應依「追奪擔保與賠償」相關條款所定之條件,就違反本條所定義務與擔保之一切後果對 MARA LABS 提供擔保。

16. 合理使用政策與禁止用途

原則。客戶承諾以誠信、合理且符合其用途之方式使用本服務,並遵守法律、第三方權利及公共秩序。本政策為CGU之補充。

禁止使用之情形。下列情形尤其被禁止(本清單非窮盡列舉),包括將服務或代理人(Agent)設定或用於:

  • (a) 製作或散布非法、誹謗性、侮辱性、仇恨性、歧視性、暴力、涉及未成年人之色情內容,或侵害人格尊嚴之內容;
  • (b) 實施或協助對第三方進行詐欺、詐騙、身分冒用、網路釣魚或任何欺騙性行為;
  • (c) 未經同意大量發送違反適用招攬規範之通訊;
  • (d) 侵害第三方之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或隱私權;
  • (e) 於違反 RGPD 或欠缺合法依據之情況下處理個人資料;
  • (f) 意圖損害本服務或第三方系統之安全性、完整性或可用性;
  • (g) 規避使用限制、將未經授權的存取自動化,或使服務過載;
  • (h) 採行《Règlement (UE) 2024/1689》人工智慧法規所禁止之作法;
  • (i) 透過代理人,在缺乏適當人工監督之情況下,作出對某人產生重大法律效果之決定。

監督與制裁。如經證實或合理懷疑客戶違反本政策,MARA LABS 得暫停或終止其對本服務之存取,且不影響任何其他救濟途徑。MARA LABS 並無事前監督客戶使用情形之義務,惟保留於接獲檢舉或發現明顯違規情事時介入之權利。

17. 人工監督與行動前之輸出驗證

監督義務。 客戶應對輸出內容及代理人之行為執行適當之人工監督。該監督應與相關行為之風險、敏感性及後果相稱。客戶應於其組織內部建立必要之流程、控管機制與核准節點。

事前驗證。客戶承諾,任何旨在對第三方產生效力或作為重大決策依據的產出(Sortie),在執行前須先經授權自然人驗證,包括但不限於:

  • (a) 向第三方發送訊息、通訊或承諾;
  • (b) 任何具財務、契約或法律影響之操作;
  • (c) 任何影響個人權利或處境之決定。

自主程度。當客戶選擇賦予代理人自主執行模式、不進行系統性人工驗證時,其係在充分知情之情況下作此選擇,已評估相關風險,並自行承擔其後果。MARA LABS 建議將此類模式僅保留予風險較低之行為,並維持控管、記錄及可回溯之機制。

責任歸屬。缺乏人為監督、未事先進行驗證,或使用不適當之自主模式,均構成客戶之違約,其後果由客戶自行承擔。凡代理依客戶之設定及選擇所執行之行為,MARA LABS 概不負責。

18. 人工智慧輸出內容無擔保

「按現狀」提供。 輸出內容係「按現狀」及「視供應情況」提供,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可靠性、時效性、原創性、不侵權或適合特定用途,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

非專業意見。輸出結果並不構成任何法律、稅務、會計、財務、醫療、法規或其他專業性質之意見、諮詢或建議。於情況需要時,客戶不得以輸出結果替代尋求合格專業人士之協助。

客戶之查核。客戶應於使用或執行任何輸出結果前,對其加以查核、控管,並視情況予以更正。客戶承認,輸出結果之可靠性尤其取決於客戶內容之品質、代理人(Agent)之設定,以及 AI 模型之固有限制。

MARA LABS 不負任何責任。 MARA LABS 對輸出結果不進行任何編輯控制,對其內容、使用方式,以及客戶據此作成之決定或行動,概不負責。輸出結果之任何使用完全由客戶自行判斷並自行負責。

19. 代理之行為與第三方關係

客戶為委託人。代理人所執行之行為,係依客戶所訂定之設定及指示,為客戶之利益並在其控管下執行。對第三方而言,客戶視為其代理人行為之作者,並應如同親自實施該等行為般承擔責任。

MARA LABS 非當事人。就客戶透過代理人(Agents)與第三方建立之關係、通訊、業務往來或合約而言,MARA LABS 並非其當事人。MARA LABS 於該等關係中不擔任受託人、代表人或共同締約方之角色,亦不因此對第三方承擔任何義務。

客戶對第三方之責任。就其代理所執行之行動及其後果,無論該行動係源自準確或錯誤之輸出內容、屬於預期或非預期之行動,客戶對第三方單獨負全部責任。因代理之行動而由第三方提出之任何索賠、異議或爭議,均由客戶自行處理並承擔。

第三方告知義務。於必要時,客戶應依其應負之透明性義務(尤其係依歐盟法規 (UE) 2024/1689 之規定),就人工智慧系統之介入告知第三方。

20. 追奪擔保及客戶之賠償義務

擔保承諾。客戶擔保 MARA LABS 及其負責人、員工、分包商與權利繼受人(下稱「受擔保方」)免受任何第三方或主管機關提出的索賠、訴訟、申訴、追訴、請求或程序之影響,並擔保其免受因此產生的任何判決、損害賠償、賠償金、罰款、費用及律師費(含合理支出之律師費)之影響,只要其直接或間接源於以下情形:

  • (a) 客戶內容或與其相關之權利;
  • (b) 客戶或其使用者對本服務或代理之設定、使用或不當使用;
  • (c) 代理之輸出結果與行為,以及其對第三方所生之後果;
  • (d) 客戶違反其於本合約項下之義務、保證或聲明;
  • (e) 客戶違反法律、第三方權利、RGPD或(歐盟)2024/1689號法規之任何行為。

方式。MARA LABS應於合理期限內,將任何可能屬本擔保範圍之索賠通知客戶。客戶應與MARA LABS協商,負責受保障人員之抗辯,且於和解涉及承認責任或使其負擔義務時,非經MARA LABS同意不得進行和解。MARA LABS得自行選擇律師,參與其抗辯。

不受限制之性質。客戶依本條規定應提供之擔保與賠償,不受為 MARA LABS 利益而訂定之責任上限所拘束,且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因該上限而受到限制。

21. MARA LABS 之責任限制

義務之性質。MARA LABS 依本合約僅負手段義務。其責任僅於過失獲得證明時始得成立,且僅限於因其違反義務而直接產生之直接、確定且可預見之損害。

間接損害之排除。MARA LABS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間接或無形損害負責,尤其包括營運損失、營業額損失、利潤損失、機會損失、客戶損失、資料損失、形象或商譽損失、商業損害,以及代理人行為與輸出結果使用所生之後果。

責任上限。 無論如何,除法律禁止此類限制之情形外,MARA LABS 就本合約項下、不論起因為何之全部累計責任,均以客戶於損害發生事由前十二(12)個月內實際支付予 MARA LABS 之總金額(未稅)為上限。

公共秩序之保留。前述限制與排除規定,於 MARA LABS 有重大過失或故意詐欺之情形、發生人身傷害之情形,或法律禁止此等限制之其他情形下,均不適用。依據適用之判例法,本文件之任何規定均不得使 MARA LABS 之基本義務喪失其實質內容,亦不得排除 MARA LABS 之一切責任。

契約時效。 客戶依本合約對 MARA LABS 提起之任何訴訟,應自造成損害之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二(12)個月內提起,逾期即喪失權利,惟以準據法允許之範圍為限。

22. 不可抗力

定義。任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之義務違反負責。依《法國民法典》第 1218 條之規定,不可抗力係指超出援引該事由之一方所能控制、於締約時無法合理預見,且其後果無法透過適當措施加以避免之事件。

視同情形。 在符合上述條件之前提下,下列情形亦視為構成不可抗力:天然災害、火災、水災、疫情、武裝衝突、恐怖主義行為、暴動、主管機關之決定、全面性罷工,以及電信網路、代管服務或模型供應商發生非 MARA LABS 所能合理控制之故障、中斷或無法使用之情形。

效果。 受阻礙之一方應儘速通知他方。受影響之義務於阻礙持續期間暫停履行。若阻礙持續超過連續三十(30)日,任一方均得以書面通知逕行終止本合約,無須支付賠償,惟不影響已履行服務所應付之款項。

23. 智慧財產權

服務之所有權。 服務及其所有元件(軟體、程式碼、資料庫、介面、商標、標誌、文件、專有技術)皆為 MARA LABS 或其授權方之專屬財產,並將持續維持此狀態。本合約僅賦予客戶依所授予授權之條件享有有限使用權,不涉及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移轉。

客戶內容。客戶內容之所有權仍歸客戶所有。客戶僅於本合約存續期間內,且僅為提供本服務之需要,授予 MARA LABS 一項非專屬權利,得於履行本合約所必要之嚴格範圍內,對客戶內容進行代管、重製、處理及傳輸,包括向模型供應商傳輸。

AI 生成之輸出結果。 於 MARA LABS 所擁有權利之範圍內,且以款項全額付清為條件,MARA LABS 就輸出結果可能擁有之權利,於必要時將授權或讓與客戶供其使用;惟應提醒,人工智慧生成內容之法律制度尚不明確,MARA LABS 並不保證輸出結果之智慧財產權之存在、範圍或歸屬,亦不保證其原創性或不構成侵權。客戶應自行負責查證其所使用之輸出結果之法律狀態。

意見回饋與改善建議。客戶授權MARA LABS得自由使用其提供之意見回饋、建議及改善提案,無需任何對價,用於改善本服務,且客戶不得因此對本服務或其後續演進主張任何權利。

24. 契約終止時之資料可回復性與返還

可回復性原則。合約到期或終止時,客戶得依下列條件提出請求,於服務提供該項功能之情況下,取回其所提供之客戶內容,並以結構化且常用之格式提供。

行使期限。資料返還請求須於合約終止之日起三十(30)日內提出。逾期未提出者,MARA LABS 得刪除客戶內容,惟須遵守法定保存義務及資料處理協議之相關規定。

財務條件。如得以服務之標準匯出功能完成資料返還,該返還應為免費。任何超出上述功能、專為可逆性提供之協助服務,須事先提供報價,並以結清尚欠款項為前提。

刪除。於可回復性作業完成及法定期限屆滿後,MARA LABS 將依隱私政策及資料處理協議所定條件,刪除或匿名化客戶內容。

25. 個人資料與資料處理協議(DPA)之援引

各方角色。於使用本服務之範圍內,客戶以資料控制者身分行事,MARA LABS 則依 RGPD 第 28 條之意義,就其為客戶利益所進行之處理作業,以資料處理者身分行事。

契約規範。MARA LABS 代表客戶處理個人資料之條件(處理之性質與目的、資料與資料當事人之類別、期間、安全措施、後續受託者之委任、歐盟境外之傳輸、協助與通知),均載明於個人資料處理協議中,該協議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客戶之義務。 客戶保證其透過本服務所進行之處理作業均具備有效之法律依據,已履行告知義務,並於必要時已取得所需之同意,且僅向本服務提供其有權處理之個人資料。

一般資訊。MARA LABS 為其自身需求(客戶關係管理、帳務、安全)所進行之處理活動,載明於隱私政策中。就個人資料之任何疑問,客戶得以書面方式郵寄至 MARA LABS 之註冊辦公地址。專屬聯絡電子郵件地址將於網域啟用後開通並公布於此。

26. 合規性 — 歐盟人工智慧法規 (UE) 2024/1689

各自角色。依據制定人工智慧統一規則之歐盟法規 (UE) 2024/1689(「AI Act」),客戶於其專業活動範圍內,以自身權責投入使用並運用服務,依該法規之定義應為「部署者」。客戶就此應確保其使用情境符合部署者所應承擔之各項義務。

禁止行為。客戶不得使用本服務實施歐盟法規(UE)2024/1689所禁止之任何人工智慧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操縱技術、利用個人弱點、社會評分,或任何其他被禁止之用途。

人為監督與透明性。客戶應對其部署之系統實施適當之人為監督,於必要時告知資料當事人有人工智慧系統之介入,並確保代理(Agent)之決策與行動具可追溯性。客戶應針對其各項使用情境評估相應之風險等級,並實施對應之合規措施。

協力配合。 MARA LABS 提供合理必要之資訊,以協助客戶履行其部署者義務,但不因此取代客戶對其自身使用情境之評估及合規工作。使用目的與條件之合規責任由客戶負責。

27. 第三方模型服務與供應商

使用第三方服務。 本服務仰賴第三方供應商及模型供應商,包括 Railway Corporation(託管)、Anthropic, PBC(Claude 模型)、Google Ireland/LLC 或 Google LLC(Gemini 模型,選用)、Stripe Payments Europe(付款)及 jsDelivr(內容傳遞)。使用此類第三方為本服務運作所必需。

不提供保證。 MARA LABS 對第三方服務及模型供應商並無任何控制權,亦不就其可用性、效能、安全性、持續性或條款提供任何保證。第三方服務或 AI 模型之任何變更、中斷或終止,均可能影響本服務之運作,但 MARA LABS 就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方條款。客戶承認使用本服務可能須遵守相關第三方之特定條款,並同意在該等條款對其具拘束力之範圍內予以遵守。資料向歐盟以外之服務提供者移轉,應依資料處理協議及隱私權政策所定之條件辦理。

服務連續性。MARA LABS 於合理範圍內致力於選擇可靠之供應商,並管理第三方相依項目之變動,惟不保證該等變動不會對服務造成影響。

28. 測試版/實驗性功能

性質。MARA LABS 得向客戶提供標示為「beta 版」、「實驗性」、「搶先體驗」或相當用語之功能(「Beta 功能」)。此等功能就其性質而言仍在開發中,可能存在異常、限制或變更。

「按現狀」提供。測試版功能純屬選用性質,以「按現狀」方式提供,不附任何保證或服務水準承諾,且得隨時修改、暫停或移除,無須事先通知或給付賠償。客戶應自行承擔使用之風險。

責任。 就測試版功能而言,MARA LABS之責任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予以排除。建議客戶於未評估風險並實施適當控管措施前,勿將測試版功能用於關鍵用途或正式環境中。

意見回饋。 客戶宜就測試版功能提供意見回饋,MARA LABS 得依智慧財產權相關條款所定條件,自由運用該等意見回饋。

29. 可用性、服務等級(SLA)與支援

可用性之努力義務。MARA LABS 採取合理措施,致力確保服務全年無休、全天候(24 小時 × 7 天)可供存取,惟維護作業、不可抗力事件及第三方依賴因素除外。MARA LABS 不保證服務不中斷且完全無誤。

服務等級。 若訂有特定之服務等級承諾(SLA),該等承諾應載明於特別條款或訂購單中,並僅就可用性相關事項優先於本條適用。若無此類承諾,則不提供任何量化之可用性保證。

支援服務。MARA LABS 依所訂購方案之條件及限制提供支援服務。支援請求應透過 MARA LABS 指定之管道提出;若無指定管道,則以郵寄方式寄至註冊辦公地址。專用聯絡電子郵件地址將於網域開通後啟用並公布於此。

排除事項。 可歸責於客戶、其設定、其第三方整合、其設備或其連線之事故,以及因第三方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中斷,均不在支援範圍及任何可用性承諾之內。

30. 服務的維護與演進

修正性維護。MARA LABS 將依合理期限並視其嚴重程度,努力修正經通報且經其確認存在之可重現異常(Anomalies)。客戶應提供重現及診斷所需之相關資料以配合處理。

演進式維護。MARA LABS 得為改善、安全、合規或技術調整之目的,持續改進本服務、其功能、介面、AI 模型及第三方相依元件。此類演進屬於 SaaS 模式服務之固有特性。

排定之維護。可能對服務可用性造成明顯影響的維護作業,將在可行範圍內事先規劃並提前通知客戶。惟緊急維護作業,尤其涉及安全性者,得不經事先通知即予執行。

服務變更之效力。 只要不致使客戶喪失其所訂方案之核心功能,本服務之演變即不構成 MARA LABS 之違約。MARA LABS 不保證任何特定功能之存續期間超出履行本合約所必要之範圍。

31. 保密義務

定義。 機密資訊係指由一方於合約範圍內向另一方揭露,且經標示為機密,或依其內容或揭露情況合理推定為機密之任何資訊,不論其性質或載體為何。

承諾義務。各方承諾維護對方機密資訊之保密性,僅為履行本合約之需要而使用該等資訊,僅向有知悉必要且負有相當保密義務之受僱人及受託處理者揭露該等資訊,並以不低於其保護自身機密資訊之注意程度予以保護。

例外情形。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已公開或非因違反義務而變成公開之資訊;接收方原已合法知悉之資訊;由不受保密義務約束之第三方所提供之資訊;或依法律或主管機關要求而須揭露之資訊,惟應於允許範圍內告知揭露方。

期間。保密義務於本合約存續期間內持續有效,並於合約期滿後延續二(2)年,惟不影響依法受保護之秘密所適用之較長期間。

32. 客戶之保險

保險義務。客戶聲明並保證已向信譽良好之保險公司投保與其業務活動及使用本服務相關風險所需之保險,尤其包括就其活動性質及其代理人行為可能產生之後果而言金額足夠之專業責任險。

維持效力。客戶承諾在合約存續期間持續維持該等保險保單之效力,並支付相應保費,並應 MARA LABS 之要求提供相關證明。

風險不轉移。 客戶投保之保險,不得將其自身業務所固有之任何風險轉移予 MARA LABS,亦不得縮減客戶依本合約所應負擔之擔保與賠償範圍。

33. 反貪腐、國際制裁與出口管制

反貪腐合規。 各方聲明遵守適用之反貪腐及影響力交易防制法律法規,包括 2016 年 12 月 9 日第 2016-1691 號法律(即「Sapin II」法)。客戶不得從事任何可能構成與本合約或本服務使用相關之貪腐行為。

國際制裁。客戶聲明其未受任何限制性措施或國際制裁(尤其是歐盟、聯合國或美國之制裁)所限制,未代表受上述制裁對象行事,且不會為該等對象之利益或違反該等措施而使用本服務。

出口管制。客戶承諾遵守有關貨物、技術及服務出口與再出口管制之相關法規,並不將本服務用於該等法規所禁止之目的或使用者。

後果。客戶違反本條之任何規定,均構成嚴重違約,足以正當化立即暫停或終止本合約,且不影響客戶所應負之擔保及賠償責任。

34. 契約之轉讓

客戶之讓與。 未經 MARA LABS 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讓與、移轉或轉讓本合約之全部或部分,亦不得讓與、移轉或轉讓由此衍生之權利義務;惟 MARA LABS 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

MARA LABS 之讓與。MARA LABS 得自由將本合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移轉予其選定之任何人,尤其於重組、合併、出資或營業讓與等交易之情形下,惟客戶之權利不得因此受到實質減損。客戶將獲告知該讓與事宜。

轉委外處理。MARA LABS 得委託處理者履行本合約,惟涉及個人資料之處理時,應遵守資料處理協議所定之條件。MARA LABS 就本合約之履行仍對客戶負責。

35. 通知

形式。依本合約所為之任何通知,均須以書面方式為之方屬有效。致MARA LABS之通知應以郵寄方式寄送至其註冊地址:MARA LABS, 41 rue Jacquemars Giélée, 59800 Lille (France)。專屬聯絡電子郵件地址將於網域啟用後開通並公布於此。

對客戶之通知。發送予客戶之通知,將寄至其帳戶或訂購單中所填載之聯絡方式,或透過本服務之功能(應用程式內訊息、資訊橫幅)發送。客戶應確保其聯絡方式保持最新,並視為已收到以此方式發送之一切通知。

接收日期。 就郵寄方式而言,通知視為於首次投遞之日收訖;就透過本服務發送之電子通知而言,則視為於提供之日收訖。通知自視為收訖之日起產生效力。

36. 不放棄權利、可分性、完整協議及條款獨立性

不放棄權利。 任一方未主張他方之違約,或未行使本契約賦予其之權利,均不得被解釋為其嗣後放棄主張該違約或行使該權利。任何放棄,須以明示且書面之方式為之,始生效力。

可分性。倘若本合約之任一條款經法院裁決或依法律規定而被宣告無效、違法或不可執行,其餘條款仍應保有完整效力。雙方承諾以在經濟及法律目的上盡可能相同之有效條款,替代受影響之條款。

完整性。 本合約構成雙方就其標的所達成之完整協議,並優先於就同一標的所訂立之任何先前協議或往來文件。

條款之獨立效力。有關責任限制、保證與賠償、智慧財產權、保密義務及爭議解決之條款,於合約期滿或終止後仍繼續有效,其效力持續至充分發揮效力所需之期間。

37. CGV 之修改

修改權利。MARA LABS 保留修改本 CGV 之權利,特別是為因應服務之演進、第三方相依性、法規變動或其商業實務調整。

告知客戶。本 CGV 中適用於現行訂閱之任何重大修改,將於生效前透過通知或透過服務本身告知客戶,並給予合理之預告期。除另有規定外,適用版本為相關事實發生當日有效之版本。

接受。於修訂後之CGV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接受該等修訂。拒絕接受重大修訂之客戶,得於修訂生效前,依本文件所定條件終止訂閱。

38. 證據約定

電子紀錄之證明力。 雙方同意,MARA LABS 於其資訊系統中所保存之日誌、追蹤紀錄、登錄簿、時間戳記及電子紀錄,於雙方間對透過本服務所完成之操作、存取、組態設定、「輸出結果」、行為及通訊,具有推定證明力,但另有反證者不在此限。

身分驗證程序。 以客戶之登入憑證登入本服務,以及於本服務內所執行之操作,均視為由客戶本人所為,並對客戶具有對抗效力。客戶承認此等身分驗證程序具有證據效力。

保存。 相關紀錄由 MARA LABS 以確保其完整性之方式予以保存,保存期限以達成所追求目的所需之時間為限,並符合法定義務及隱私權政策之規定。本證據約定係依民法典(code civil)第 1356 條及其後續條文訂立。

39. 申訴、調解與和解

申訴。任何與本合約有關之申訴,應以書面方式並敘明理由,郵寄至 MARA LABS 之註冊地址。專用聯絡電子郵件地址將於網域啟用後開通並公布於此。MARA LABS 將盡力於合理期限內回覆。

友好解決。如因合約之訂立、解釋、履行或終止發生爭議,雙方應於提起任何訴訟前,自任一方以書面通知爭議之日起三十(30)日內,本於誠信原則透過直接協商尋求友好解決方案。

調解。雙方得經合意採行約定調解程序,以嘗試解決其爭議。採行調解程序並非提起訴訟之強制前提要件,亦不影響各方向法院起訴之權利,包括聲請緊急處分或於緊急情況下起訴之權利。

40.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之指定

準據法。 本合約受法國法律管轄,排除其法律衝突規則及《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約公約》之適用。

管轄法院約定。倘未能達成友好解決,凡涉及本合約之訂立、解釋、履行或終止之一切爭議,均應由TRIBUNAL DE COMMERCE DE LILLE MÉTROPOLE專屬管轄,不論被告人數多寡、擔保訴訟或附帶請求為何,亦包括緊急或保全程序,無論係透過緊急審理(référé)或聲請程序。此管轄約定係依 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第 48 條,由專業人士間合意訂定。

語言。 本合約以法文書寫。如譯為其他語言,雙方之間僅以法文版本為準,並於解釋發生歧異時優先適用。

發行方。MARA LABS,資本額 100 歐元之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註冊辦公地址 41 rue Jacquemars Giélée, 59800 Lille (France) — SIREN 104 321 104 — SIRET 104 321 104 00010 — RCS Lille Métropole 104 321 104 — APE 7010Z — 歐盟增值稅識別號 FR 02 104 321 104。代管服務商:Railway Corporation, 80 Pine Street, 24th Floor, New York, NY 10005, États-Unis。網站:https://nullbot-website-production.up.railway.app。聯絡方式:以書面郵寄至註冊辦公地址。專屬聯絡電子郵件地址將於網域啟用後開通並公布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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